換個地方消費,開始賺大錢

刊登者:David Ye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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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日期:2016.01.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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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松山區

我們做得生意是不需要朋友額外花錢,只是將日常所需吃的、用的,換個地方買。

賺錢不僅不能自己賺,要找團隊一起賺。你有看過路邊攤賺大錢的嗎? 但是如果你看到路邊攤開始有分店,甚至於開始開起連鎖店,應該就會相信他準備賺大錢了。這就是『模式』複製的效果。

就談開分店,我介紹朋友開分店,我的店生意好,朋友的店也有回饋,互利機制,投資19900開全球連鎖大賣場,介紹朋友來店參觀,有興趣可聯絡,開店發dm,朋友一輩子食衣住行的消費都和您有關,生意好就收入高,生意不好還有介紹人的店利潤回饋,立於不敗之地,至少比定存好。

注意:19900的入會費全額都會留存在個人網店,獎金並沒有從朋友的會費中剝削,這點是突破傳銷借由強迫重消商品,由商品利潤提撥獎金的一個翻轉重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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